问题 | 企业所得税免征范围 |
释义 | 企业所得税免征的范围: (一)直接减免: 1、免征 适用范围: (1)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3)中药材种植; (4)林木种植; (5)牲畜、家禽饲养; (6)林产品采集; (7)远洋捕捞; (8)公司_农户经营。 2、减半征收 适用范围: (1)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定期减免 1、2免3减半 适用范围: 1、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2、境内新办软件企业(获利); 3、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 (2)3免3减半 适用范围: 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2、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3、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有免征额优惠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500万元 适用范围: 1、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 2、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四)低税率 1、20%税率适用范围: 小型微利企业: (1)3130(即资产不超过3000;人数不超过100;所得额不超过30) (2)1830 2、15%税率适用范围: (1)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2)投资80亿、0.25μm的电路企业; (3)西部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 3、10%税率适用范围: (1)非居民企业优惠; (2)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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