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合并后员工是否有补偿 |
释义 | 企业合并后员工选择离开的是有补偿的。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可以以现金、股权或者债权等方式支付。一般情况下,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等,用人单位都应该给予劳动者相应补偿。 一、被公司解雇如何赔偿 需要区分被解雇的原因,以下几种原因都应该要求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因法定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员工无过失,用人单位辞退的,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济性裁员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破产员工的补偿怎么算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的方式如下:若公司因为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拖欠职工工资的,需要清偿职工工资和相应的社保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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