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制定遗嘱才有法律约束力? |
释义 | 如何确保遗嘱具备法律效力?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必须真实表达意愿,财产必须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德。遗嘱效力的顺序以被继承人最后的遗嘱为准,不论是公证遗嘱还是其他形式的遗嘱。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包括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表达、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法律分析 一、怎样立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立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如下: 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的能力,也就是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4.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效力的顺序 遗嘱效力的顺序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数份遗嘱,遗嘱内容互相抵触的,以被继承人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打印遗嘱、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具有同等效力,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将不再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三、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结语 遗嘱的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表达,遗嘱处分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这些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是有效的。在多份遗嘱存在且内容相互抵触时,以被继承人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形式的遗嘱具有同等效力,公证遗嘱不再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包括: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处分的财产为个人合法财产,且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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