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处理方式 |
释义 | 婚姻关系在当事人结婚时即产生法律效力,从结婚那一刻起就具有法律意义。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或者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也不受法律保护。无效婚姻可以被宣告,但不需要解除。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在当事人结婚时即产生法律效力,从结婚那一刻起就具有法律意义。即使当事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婚姻登记,该婚姻也自始无效,而不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宣告时才失去法律效力。因此,这种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论结婚的时间长短或是否真实有效。此外,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也不会发生。 一、婚姻无效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婚姻无效的情况是:重婚;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以及男女双方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怎样解除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解除。符合条件的民事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对当事人就不具有约束力,也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结语 婚姻关系在当事人结婚时即产生法律效力,从结婚那一刻起就具有法律意义。即使当事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婚姻登记,该婚姻也自始无效,而不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宣告时才失去法律效力。因此,这种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论结婚的时间长短或是否真实有效。此外,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也不会发生。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对当事人就不具有约束力,也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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