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配偶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吗
释义
    一、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一方死亡时起消灭。如果一方下落不明依法被宣告死亡的,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丧夫后婚姻关系解除。
    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只能经判决而终止婚姻关系。
    (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二、老公去世后妻子对公婆是否有赡养义务
    没有,《民法典》(2021.1.1生效)中没有规定女婿,儿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业务
    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1]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2021.1.1生效)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晚辈对长辈赡养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所以,你丈夫去世后,停止给付公婆赡养费,这并不违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3: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