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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标准中面部的范围,具体有什么规定?
释义
    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现行标准是: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对于手指伤残,最低等级十级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5.10十级5.
    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252以上)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工伤鉴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工伤鉴定的具体规定和法律标准包括什么?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务派遣中无工作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在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对无工作期间的规定并无争议的空间。但在法院已认定派遣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判决劳动者和派遣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恢复劳动关系后的期间是否属于“无工作期间”,则在实践中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可以概括为结果论,即在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后,是恢复到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到派遣单位的状态。属干《劳动合后法》规定的“无工作期间”;换言之,一旦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单位后,即处于“无工作期间”,并不需要考虑用工单位退回的原因。这种观点可称为“结果论”。与之相对的另一种观点可以概括为是“原因论”,即应当考虑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的原因,只有在用工单位合法退回劳动者时,才是法律规定的“无工作期间”;而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时并非法律规定的“无工作期间”。
    风险提示: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而最低工资的规定各地方规定不同,派遣单位可以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查询和适用。
    工伤鉴定在哪些范围范围内
    1.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劳动局对工伤鉴定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
    工伤鉴定等级和你的工伤待遇挂钩的。如果受伤和工作有关建议进行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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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