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交通事故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
释义 | 30天内确定开庭时间; 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规定之八:法院诉讼的时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委托律师吗? 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表格和计算方法都可以给赔偿款的计算提供很多帮助,然后再结合向一些专业人士咨询,很多人当事人都能给自己计算一个赔偿清单出来。这是不是意味着律师在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作用真如这些当事人所认为的如此呢?事实远非如此。 (一)当事人能计算赔偿清单,要不要委托律师 法律职业的专业性非常强,并非个人几个小时或者几天所能学习成功的。一个案子的处理实际上远不在于赔偿清单的制作,或者了解大致的赔偿数额。案件处理的核心在于三点:第一,根据个案基本情况制定得当的诉讼方案,其后在调查中进行调整。案无大小,诉讼方案最重要。这是案件处理的行动纲领。第二,寻求合适、恰当、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并把这些证据进行组合,这是案件处理最核心的环节。一切赔偿项目的计算均以此为依归。第三,根据经验,运用谈判和庭审能力,实现诉讼目标。这是在处理大量案件的基础上才能具备的。 其实,当事人最关心的赔偿款计算问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最微不足道的。了解标准和参考数字,很多人都能计算出大致数字来,即便这些数字可能遗漏了重要项目。但是能制定诉讼方案、了解举证规则,并可以把法律规定与实践结合起来给当事人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只有律师。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我经常对当事人说:“请不要关心具体的数字,要配合律师完成证据链拼接工作。赔偿款的数额也就水到渠成了,而且是非常有保障的。”尽管当事人在当时颇有微词,但是案件处理的结果都能令他们非常满意。当事人委托律师所能得到绝非一个赔偿清单的价值,而是清单背后凝聚的智慧成果。这些成果才是当事人得到赔偿款的保证。 (二)能调解或和解,要不要委托律师 案件调解的成效有赖于双方势力的对比。受害人想尽可能得到多的赔偿款,而肇事方或者单位往往想尽办法少赔偿。这里就有一个大矛盾。这个矛盾的解决就是在多与少中找一个平衡点。平衡点是偏向多,还是偏向少,仅凭空口说或者苦苦哀求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作为受害人一方就是要能找到肇事方或者单位的弱点,在和解中才有可能占于有力地位。弱点在哪里,受害人自己大都不能找准,而律师可以发现,并向对方解释清楚。分清利害,谈判形势才能转变。如果肇事方或者单位不能接受,受害人即可通过法律途径谋求利益的最大化。 (三)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受害者一方为了疗伤,大都已山穷水尽,无力支付高昂的律师代理费,这是不争的现实。但是受害者不应该因此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律师并不都是钻进钱堆了,没钱绝对不做事,而且律师收费方式也是灵活的,可以根据情况减少收费金额或者调整收费时机。所以受害者只要愿意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出路总会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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