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社保和本地社保的区别有三类,分别如下: 1、失业保险方面参保范围不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在职职工不管是户籍还是非户籍均应参加失业保险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深圳市失业保险只覆盖了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 2、生育保险方面:生育保险方面,主要差异在于深圳市未单独设立生育保险险种,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中解决,生育津贴和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范围。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生育保险为单独险种,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且其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3、养老保险方面:养老保险方面的差异,在于对是非调工调干跨省异地养老保险转移的年限处理上。国家的政策已放开了,只要是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均可转移接续,但深圳市目前现行的政策是只有调工调干的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后,其在内地的养老保险参保年限以及视同缴费年限方可合并累计计算,其他人员转入的参保年限在计发养老待遇时不予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