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后,请求返还习俗彩礼的,法院会支持以下情况: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婚前导致生活困难。但并不意味着会全额返还,法院会综合考虑生活时间、财产使用、经济状况等情况酌情确定比例。离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及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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