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设区的市的人大,制定机关有解释权。地方性法规也是广义上的法律,论到效力只比行政法规低一些,只不过适用范围只在本行政区域内,不是全国性的。如果违反了照样是会被追究责任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可以援引地方性法规来判案。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果与上位法抵触会被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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