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年内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 近日,广西南宁、广东中山、山西晋中、湖北宜昌、四川自贡等多地先后出台发布公积金新政,明确放宽公积金申请发放政策,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等。 例如,广东中山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四川自贡宣布自1月17日起,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山西晋中自3月1日起也执行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广西北海、山西晋中和广西南宁先后降低二套房首付等。 二、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各地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备齐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二)单位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及资料进行审核; (三)申请人携带资料及单位盖章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部提出申请; (四)符合规定提取的,工作人员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章,且对资料进行录入; (五)申请人凭借住房公积金出具的提取凭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三、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3、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