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更改姓可以吗 |
释义 | 对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子女,父或母一方在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可以变更姓名。但如果是子女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后,一方变更子女姓名的,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擅自决定变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一、六岁可以改名字吗 三岁改名字需要手续: 1、办理条件: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①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③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①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②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③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①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①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②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③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④变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2、办理手续: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报给(县、区)局审批后办理。 二、法律有没有规定孩子跟谁姓的问题 有关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