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深圳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父母是在同一个户口上就直接带一个户口本即可;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父母的结婚证及复印件,为了证明双方是合法夫妻; 4、新生儿的出生证明。 新生儿上户口的流程: 先到居委会(出生证盖章),再带材料到当地的政府盖章,最后到派出所办户口处办理就行。宝宝出生后上户口越早越好。带好以下资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及《申报出生户口通知单》; 3、母(父)亲的户口簿; 4、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5、属随父落户的需母亲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新生婴儿随父落户介绍信》。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户口需要的资料: 1、父母双方户口本。给孩子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 2、父母双方身份证。新生儿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姓名等不能有区别,并且需要复印件;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于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在入户口之前,应提前确定入户是随父还是随母。如果是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是一样的,那么就入到同一个地方去,如果夫妻的户口所在地不一样,那么就先做确定,而且了解具体的办理方法。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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