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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中的高管是什么意思
释义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注册监督员的职权包括什么?
    公司注册监督员的职权包括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按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注册监督人指公司的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应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担任公司的监事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担任公司监事需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监事行使的职权有下列这些: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6、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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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