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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次强执行后,对方说他没钱
释义
    一般来说,医疗报销只是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报销与是否为贫困户以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没有关系。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院报销的费用是现金还是社保卡
    去医院看病,社保卡是可以使用的,挂号费也是可以用社保卡里的个人账户进行支付的,只要有足够的余额,是可以用来支付检查费和药费的。报销指的是疾病的报销,会在看病结束后在结算时直接报销的,报销额以外的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也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我在农村办的慢性病卡,去市级医院可以拿药报销吗?
    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连续缴纳符合当地医保报销标准,住院可以享受报销。刚买的是不可以,正常需要联系缴纳3个月级以上才可以;2、如果有医疗保险卡,则普通的门诊、定点药店买药就可以刷卡消费(前提是卡中要有钱,卡中的钱就是由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拨给个人的部分);3、普通疾病,是必须有住院,并且相关费用超过起付点数目后的费用可以报销;4、如果另外购买有大病医疗保险,其按照普通医疗报销以后的剩余部分就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5、详细的具体规定,各个地方有些大同小异,具体可以询问当地社保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乡镇跑城市是城乡客运还是农村客运
    法律分析: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您好,我在老家这边住院合作医疗医院不报销怎么办?
    法律分析:是否能报销要看医院的具体规定。因为每个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通常县级以上的医院都是住院才可报销的,门诊是不给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你好,我是天津的医疗保险。今天,我申请了出院和医疗保险报销。医疗保险报销11780元,个人支付5000多元。我还能再报销一次吗
    符合报销条件的就可以报销的。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但是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先行全额自费结清,携带本人身份证、发票、住院证、费用清单去医保部门报销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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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6: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