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为起诉必经程序?
释义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根据我国法律,患者只需提供证据证明受到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损害,即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病历记录、医学影像检查等。若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提供材料导致鉴定无法进行,应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不少患者在产生医疗事故纠纷的时候往往会有这样的想法,认为医疗事故鉴定就应该是起诉的必经程序。关于这点我国法律上是没有强制规定,那么到底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起诉的必经程序。患者只需提供证据证明受到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损害,即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病历资料、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医疗机构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否则需承担责任。患者在产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诉讼路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三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6: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