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城镇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后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使参保者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 2、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 居民养老保险 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适用于没有参加工作或没有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3、新型的 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农民满60周岁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是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制度。“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法律客观: 企业年金 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