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赠与等无偿转让的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享有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