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绿银律师事务所陈晓军律师催收函可以不理吗? |
释义 | 不可以的,律师函是一种严肃地警示,如果你收到律师函后置之不理,那将会面临诉讼、打官司等。收到的律师函只是起到一种警示作用:1.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后,就尽快在被起诉之前,主动找协商解决。 2.如果收到律师函后置之不理,对方可能会采取下一步行动,那你就要面临被起诉、对簿公堂的后果。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催收函可以不理吗? 不可以的,律师函是一种严肃地警示,如果你收到律师函后置之不理,那将会面临诉讼、打官司等。 收到律师函可以考虑和对方协商,或者自己也做好打官司的准备。律师函是表明对方已经对当前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 律师函是以律所带律师名义发出的,函件上面一般都会载明律所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代理律师的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绿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函是真的吗 这个是真的,律师函只是一种催收方式,但是网商贷逾期三个月以上,很大可能会直接发支付令,或者起诉。 浙江绿银律师事务所是跟支付宝合作的第三方机构,主要就是根据支付宝提供的逾期人员名单发送催收内容的律师函,以起到提醒当事人及时还款的目的,可以选择拒收。 但是不要相信私人号码,正规的话就是法院的传票。个人发过来的可以是律师函或者催款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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