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户口要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就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审核不通过的,派出所会作出说明。接着要向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就会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当事人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办新身份证。 法律分析 当事人先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接着如果迁入地派出对当事人的材料和证件审核通过后,就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审核不通过的,派出所会作出说明。然后要向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则会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当事人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办新身份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首先,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注销手续,提供离婚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注销后,再到新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提供原户籍地注销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时间。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手续办理顺利。 结语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具体流程包括:办理户籍注销手续,提供离婚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新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提供原户籍地注销证明、身份证等材料。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手续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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