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明确一下,双方复婚之后,先前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仍然是有效的。 离婚时,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的,双方再次登记结婚时,房屋仍然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房屋如果没有贷款,可以在婚后要求将女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或者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约定房屋为双方共同共有,并办理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