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离婚,孩子不参与财产分割。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离婚共同债务的处理如下: 1、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由一方负担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 综上所述,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是不参与的。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夫妻协商为主,要根据具体呢财物来确定如何分割。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若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清偿的,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的,由法院判决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