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为30日。当事人可以就认定书中的认定事实或认定责任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需延长申诉期限,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予以延期。若未在期限内提出申请,将视为放弃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任认定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30日内完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认定书中认定的事实或责任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认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复议或口头提出异议。经申请,可以延长申请期限。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或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认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接到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至人民法院;过期未提出复议申请或起诉的,视为认可认定事实和认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