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原告开庭准备什么 |
释义 | 起诉离婚原告开庭前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6)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7)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8)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9)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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