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审中证人改变口供属于证据的变更,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重新鉴定证据的真伪和证明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证据的真伪或者证明力有异议的,应当在庭审中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鉴定或者认定。 法律依据: 1.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证据的真伪或者证明力有异议的,应当在庭审中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鉴定或者认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证人改变口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证人作出客观评价,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其证言的真实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证人改变口供的,应当就证人在前述口供和变更口供时的心理状态、变更的原因、证人的人格状况、前后口供的内容、与其他证据的关系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其证言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