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甘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甘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向所在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请人所在公证处推荐 公证处所在地司法局提出初审意见 受理 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公证员职务的,提请司法部任命 收到司法部下达的公证员任命决定之日起十日后,向申请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地司法局;本厅在收到任命决定后二二十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进行公告。 二、甘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七条公证员变更许可需符合条件: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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