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石嘴山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执业变更登记表 蓝底2寸正装照片 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 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身份证 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同意转所的证明 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的聘用合同书(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还需提交总所同意接收的证明) 跨省、跨市转所需提交人事档案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证明等 交还原所律师执业证 原军队律师管理部门出具的业务、档案、财务已结清的证明 原军队律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及同意转所的证明 退伍转业证明 二、石嘴山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法律依据节选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 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