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赠与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后赠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特殊约定或遗嘱赠与归个人财产。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婚前出资视为个人赠与,婚后出资需约定处理或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处理。 法律分析 如果婚姻关系中没有特殊说明,那么婚后赠与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定赠与的成立与否。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问题便无从谈起。对于房屋赠与问题,一般来说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 一、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是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主要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女方父母赠予女方的房子归谁 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所涉及的产权归属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后赠与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特殊情况下,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可视为个人财产。对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情况,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处理。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首要问题是确认赠与的成立与否。在房屋赠与问题上,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视为赠与成立。同时,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个人专用生活用品等。根据具体情况,应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产权归属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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