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该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5、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破产的,投资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解散的有五年保护期。 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 8、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个人认为转让人和受让人对于转让前企业的债务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