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之间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防止另一方隐藏、转移财产: 1、及时掌握财产状况。 财权最好不交给一人,房产若为共有的要在产权证书上注明自己为房产共有人,拥有企业股份的,关注财务报告、资产审计报告。 有资金投入股市的,关注资金对账单,掌握资金流量。这样可及时发现套取现金而后转移、隐匿。 还要防止对方以亲友名义购买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来转移财产。 2、及早约定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财产分配也必须依约进行。 3、特别注意外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做假账,证明经营失败而负债是最普遍的转移财产方式。 因此,要关注借款去向,注意银行记录、刷卡记录,最好有相关证人,以防伪造债务。 4、保存相关凭据。 要多留心对方的银行账号、股票或理财的账户等。 同时,要注意收集不动产登记证书、车辆登记证书、贵重物品的单据等,以便申请法院调查时提供证据及线索。 5、迅速及时取证。 发现擅自转移存款、出售房产等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对方以孝敬父母、赠与等名义将财产转移时,要及时制止。一旦发现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6、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为防止私卖房产、汽车,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还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