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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怎么界定?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的界定:
    一、在离婚前毫无根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第三人;
    二、没有实现的买卖或者赠与,虚构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
    三、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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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0: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