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水利基金建设计税依据 |
释义 | 地方水利基金税率的计税依据通常包括: 1、实际营业所得:即企业实际获得的收入,可以是货物出厂价格、服务收入,也可以是收入的事业单位的收入,可以是银行的利息收入等; 2、资产总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以当年市场流通价格或者定价等评估价格为依据,得出企业当年度的资产总值; 3、人员总数: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正式员工人数来确定公司的总人数,以此来计算税收; 4、应交税收额:根据当年企业所得、资产总值以及人员总数计算出来的税收额,就是企业当年应交税收额。 水利建设基金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综上所述,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通过实施规范法律制度,建立有效的税收机制,强化收入监管,设立投资基金保障资金安全,积极推进水利建设重大项目,为地方水利建设打造新的财政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税法》第六十三条 凡是土地方面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在乡镇、街道或者县域内开展水利建设的,应当按照比率缴纳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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