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1、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 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2、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3)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不管离婚的时候,孩子是否属于未成年,都不得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当然,若是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婚内积累的部分、或者全部的共同财产该孩子。当然,对于孩子获得父母财产的情形,也不意味着孩子参与了父母财产的分割,而是作为受赠者获得了财产。 一、父母离婚小孩是否能分得财产 是不可以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财产是不可以分给孩子的,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将其中一部分的财产分给孩子的,可以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这部分财产就不再进行分割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因此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与小孩无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