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楼业主不可以私自弄绿化。小区绿化是公共区域,是属于大家的,如果业主想要改变小区绿化原样需要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公共财产的范围如下: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