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 |
释义 | 侵权人赔偿后可否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分情况讨论:对于财产保险,其以补偿为原则,目的在于填补损害。财产保险的赔偿要符合等价交换的市场逻辑,不允许当事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对于人身保险,其更多基于对人自身价值的考量,该价值不能用货币量化,因此不适用补偿原则。据此,若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发生人身保险事故,则当事人在向侵权人请求赔偿后,还可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求偿,保险人仍负理赔义务。也即,人身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双重求偿权,其可同时向侵权人和保险人主张,该权利不因一方已为赔偿而丧失。 一、告知义务范围 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 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 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 (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免责条款还要进行明确说明。 (2)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给付或赔偿义务。 二、保险受益人是什么意思 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具体有几种情况: 1、当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即被保险人,也可能是第三者; 2、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也可能是被保险人,或者是第三者。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以更换受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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