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开区的定义升级:建设“东部副中心”、建设“东部桥头堡”。经开区下一步的发展将朝着更全面、城市能级更高,城市功能更完备、形象更优美的方向前进。中轴枢纽上“东部门户”的形象确立,中心城区将是重点打造对象。立足苏锡常一体化发展、上海大都市圈建设的大格局,把中心城区打造成为产城互动、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发展典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