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金及附加是什么类科目 |
释义 | 税金及附加科目,具体如下: 1、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主要核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 2、税金及附加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该科目核算企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 3、税金及附加按月计算,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由各种营业收入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算方法: 1、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公式=当期缴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税率; 2、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综上所述,税金及附加科目是损益类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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