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税不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
释义 | (1)耕地占用税,计入成本,一般是在建工程等科目; (2)车辆购置税,计入成本,一般是在固定资产科目; (3)契税,计入成本; (4)增值税(可抵扣部分); (5)企业所得税; (6)个人所得税,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增值税是价位税,不计入损益;企业所得税需要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而个人所得税,企业只是进行代扣代缴,并不计入企业的损益。 对于企业来说,各个税种的核算,还是需要清楚明了的。毕竟,企业的涉税问题,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企业一旦涉及了偷税漏税问题,那么企业的未来也就会毁了。 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税金及附加属于什么科目? 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具体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期末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应该没有余额. 基本账务处理: 1.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 (1)计算确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2.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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