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 1、耕地占用税,计入成本,一般是在建工程等科目; 2、车辆购置税,计入成本,一般是在固定资产科目; 3、契税,计入成本; 4、增值税(可抵扣部分),计入应交税费会计科目; 5、企业所得税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 6、个人所得税,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税金及附加不包括: 1、增值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所以企业的增值税并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当然也就不需要在税金及附加里面进行核算了。即使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也是进入了产品的成本里面;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净利润征收的一种税,自己不需要参与营业利润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就更好理解了,个人所得税的承受人是企业里面的职工或者股东,和企业的经营收入以及利润的计算,根本没有直接的连续。这样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自然也就没有必要进入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的必要,个人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损益; 4、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以及关税等都是进行了资本化。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税金及附加主要是由于企业的产经营活动而要承担的相关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