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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裁决后,申请人还能否提出上诉?
释义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再申请,但需在一年内且准备好申请书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裁决书不一定生效,若属一裁终局,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否则,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执行劳动标准方面的争议属一裁终局。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撤诉后还能否再申请
    1、在当事人撤回劳动仲裁申请后,还能够再申请。但是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且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来提出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二、劳动争议裁决书是否一定生效
    1、劳动争议裁决书不一定生效。若劳动争议属于一裁终局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若是不属于一裁终局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3、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撤诉后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是允许的,但需在一年仲裁时效期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争议裁决书的生效与具体情况有关,若属于一裁终局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若不属于一裁终局的,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特定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对于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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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