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船舶失踪一定期限的属于实际全损,船舶失踪是船舶在航行期内,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满六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下落的情况,船舶必须是在航行中失踪,并且船员和船舶应当同时失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