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提出离婚,并且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那就不需要离婚,直接分手就可以了。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很严格,必须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算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