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没有证据,也不承认报警有用么
 有用的。
 警察会调查的。
 有跟学校反应过吗?
 今天才发现孩子从家里拿钱,被发现了,说是明天给那个同学的,然后打过电话给那孩子家长和老师的,我就想问问如果明天那孩子不承认我该怎么处理
 不承认就直接报警。
 警察处理不了就直接起诉。
 起诉也要证据啊没有证据咋办
 他们之间有什么聊天记录嘛。
 还是只是口头说的。
 才十二岁还在小学,哪里有聊天记录,肯定都是口头说的啊
 可以先由老师进行调解。
 不行的话只能报警了。
 对方也是小孩子,一般吓一下就会承认了。
 那孩子是惯犯,不止问一个孩子要过钱,以前要的都少最近才问我家孩子要这么多的
 这个孩子真是太过分了。
 这是对方家长的教育问题。
 这种孩子是可以让他退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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