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违约情况下,备注可退的定金不可退还。定金罚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不能另行约定。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备注可退的定金在给付定金方违约的情形下是不能退的,因为定金罚则的适用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是不能进行其余的约定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拓展延伸 定金退还款的法律规定与争议解决 定金退还款的法律规定与争议解决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中约定了定金支付,并且买方在一定条件下取消合同时,定金退还的问题就会产生。根据我国的法律,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金退还款的具体情况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合同条款、当事人行为等。如果双方对定金退还款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处理定金退还款争议时,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结论:根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给付定金方违约时,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定金退还款是一个涉及法律争议的问题,具体情况应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