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二)代理设立的遗嘱; (三)伪造的遗嘱; (四)被篡改的遗嘱部分; (五)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部分; (六)违反法律规定对特留份进行处分的部分; 无效的遗嘱不具有执行效力,遗嘱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