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是可以申请追加第三人的,但是只有当部分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时,才有必要追加第三人。追加第三人可以由审理的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追加。而法院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原告作为诉讼的发起者,有权主张由谁来承担责任。根据原告的请求,法院应判断该请求是否合理,是否应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 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 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