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处理民事纠纷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警察处理民事纠纷流程是什么? (一)及时出警 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接警部门应当根据案情,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1)制止伤害行为; (2)组织救治伤员; (3)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 (4)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5)保护现场; (6)收集、固定证据。 对已经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1、组织救治伤员; 2、了解案件发生经过和伤情; 3、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4、追查嫌疑人; 5、保护现场; 6、收集、固定证据。 (二)调查取证,了解案情 第 1,应当询问被害人,应当重点问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害工具、方式、部位,伤情,嫌疑人情况等。 第 2,询问伤害行为人,应当重点问明实施伤害行为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致伤工具、方式、部位等具体情节。 第 3, 有证人的,询问目击证人,应当重点问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双方当事人人数及各自所处位置、持有的凶器,实施伤害行为的先后顺序,致伤工具、方式、部位,衣着、体貌特征,目击证人所处位置及目击证人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 (三)做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同时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以便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2、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3、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警察处理民事纠纷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的,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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