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一、债权债务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转让。 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 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务承担要件 债务承担的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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