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房产证的买卖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房屋没有房产证,订立买卖合同并不一定无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就应当认定为有效。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一、假离婚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的 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不管你们是何种原因去离婚,只要是自愿离婚并且登记的那么离婚是有效的,所以这种情况没有办法认定为离婚无效。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假离婚”后若反悔或欲按照夫妻关系处理有关财产而产生诉讼时,人民法院将依法审查当事人的“假离婚”行为(一般为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条件下,“假离婚”时的离婚协议将被视为有效,“假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依法有效,即使将来复婚,复婚前已经分割的财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会随着复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二、公司对外订立的合同不符合经营范围就无效吗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以公司是不可以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 在实践中,关于公司订立的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分: (一)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为合同有效; (三)如果公司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三、超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能否有效 当事人超出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有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特许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因此,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 1、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经营范围,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可以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越权法人是故意或者过失的,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主动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3、法人越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违反国家制定的,由专门部门专营专卖,或者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的物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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