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高中档案一般要求本人亲自去拿,但如果本人实在无法成行,也可以让人代拿。2、让人代拿高中档案必须事先与学校做好沟通工作,征得学校的同意,代拿高中档案的人需要有充分的身份证明或是学校熟悉的同学、本人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